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我院现有以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院内招标采购形式(邀请招标),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包1:内科设备一批[2017]011 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日期 | 最高限价(万元) | 动态血糖测定仪 | 1台 |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 7 | 多功能眼部治疗仪 | 1台 |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 心肺功能治疗仪 | 1台 |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
二、投标人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3. 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 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者其授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6.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并在有效期内; 7. 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国家有关规定); 8.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 经办人需提供法人签名或盖章的法人代表有效授权书; 2.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项目考核经营范围,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加入以下内容: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备注: 提供通过年审的上述资料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8月4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中午12点前报名。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0日上午12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设备后勤科广雅路142号 七、开标时间:2017年8月10日下午16时30分 八、开标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九楼会议室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020-86477696 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 二0一七年八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