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 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粤府〔2018〕52号)关于“2018年底前全省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的要求,广州地区中央、省、军队、武警在穗公立医院以及广州市属、区属城市公立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站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广州市医改办关于做好广州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准备工作的通知》(粤医改办函〔2018〕80号)等文件精神,从2018年12月29日0时起,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1986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照《广州地区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汇总表》、《六岁以下儿童价格汇总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价格公示同步更新。
调价项目主要包括临床各诊疗系统类、手术治疗类、护理类、中医及民族医类项目等,以弥补各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合理收入,更加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既合理降低患者就医费用负担,又保证公立医疗机构良性运行。这一轮调价后,广州市医保政策也会及时衔接,提高部分按原报销比例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本次调价,具有普遍性的、影响面较大的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不涨,而部分难度较高、影响面较小的手术收费涨幅明显,门诊急诊的诊查费则保持不变 我院将于12月28日(本周五)23时至24时同步进行新的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系统对接,12月29日(本周六)0时起将执行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院普通门诊诊查费仍为10元,急诊诊查费为21元。 为保障信息对接期间医院的正常诊疗秩序,我院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和应急处理工作。 如需协助,请咨询导诊及我院工作人员。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电话: 广雅院区:020-86471952 长寿院区:020-81891451 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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